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22-03-15 11:44: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决定举办“4·15”国家安全创意微视频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福建省委工作机关、共青团福建省委
承办单位:福建警察学院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确定大赛重要事项,对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推进,对作品组织评审。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福建警察学院,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实施工作。
二、大赛主题
共筑大安全 护航新时代
三、参赛对象
全省各高等院校及相关单位、行业协会、企业等。大赛分“高校组”和“企业及其他组”。微视频由团队或个人创作完成。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紧紧围绕“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拍摄国家安全创意微视频,确保政治立场坚定,在政治方向、立场、观点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内容积极向上,以学习宣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为主线,重点突出“大安全”理念。可运用浅显易懂、生动有趣的方式,向公众宣传普及总体国家安全观知识;可选取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的一个或多个领域,展示该领域主要内容、实践要求、生动案例等;可结合自身经历或身边人、身边事,自行选取切口、角度,讲述对总体国家安全或重点领域国家安全的认识、体会。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以便后续推广。
(三)表现形式新颖,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力,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较强的感染力和较好的传播价值。
(四)参赛作品为时长3分钟以内的原创视频短片,格式为MP4、AVI或MOV,分辨率为1920×1080(高清)。
(五)参赛作品需设置中文字幕,片头字幕需有参赛作品名称,片尾字幕标注制作人员。
(六)参赛者须确认所提供的作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属于原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将保留取消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
五、日程计划
(一)初赛:2022年4月6日前,由各高校、各单位自行组织初赛,每所高校推荐3个优秀作品进入复赛,每个行业协会推荐10个优秀作品进入复赛,其他有关单位可推荐1个作品进入复赛(推荐表见附件1)。
(二)复赛:2022年4月9日前,由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复评,每组按一定比例评出进入决赛的参赛作品。
(三)决赛:2022年4月10日,由专家组评选决定作品等次,优秀作品由主办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媒体予以投放、展播。
(四)颁奖:2022年4月15日(暂定),获奖作品拟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场活动上进行现场颁奖。
六、奖项设置
大赛根据参赛对象,分为“高校组”、“企业及其他组”两个组别,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优秀组织奖与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大赛为在媒体平台投放点击量最高的作品颁发“最高人气奖”(截止时间为4月15日00:00前)。大赛为获奖者提供获奖证书及丰厚的奖金、奖品。
七、其他事宜
(一)大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13665058848(陈老师)
15921397089(吴老师)
2.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作品提交时间和方式
1.参赛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6日,邮寄提交时间以送达时间计算。
2.参赛作品提交方式:请将有关材料的纸质版(扫描件)及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大赛秘书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压缩包请备注:单位名称+初赛推荐作品);或将有关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推荐表》《汇总表》各1份)、初赛推荐优秀作品光盘3份)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福建省新时代国家安全研究中心(福建警察学院),联系电话:15921397089(吴老师)。
附件:1.2022年“4·15”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创意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doc
2.2022年“4·15”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创意微视频大赛作品汇总表.doc
中共福建省委工作机关 共青团福建省委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