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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

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16-09-06 00:00:00

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公安厅、省教工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勤俭节约、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
  学院宣传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利用校内各种宣传阵地诵读、张贴勤俭节约格言、警句和故事,向师生宣传勤俭节约的重要意义,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提高师生的思想认识水平,引导学生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各系、学生大队要在新学期开学后组织开展一次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为主题的队会和团日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行为习惯,广泛开展节粮节水节电节纸活动,倡导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
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
  上级领导来学院检查指导,要严格落实简化接待相关规定,不插彩旗,不摆放鲜花,不得组织学生搞迎送,不得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公务接待不安排超标准住宿,不上高档菜肴,不安排烟酒,工作餐注意节俭,不准以任何名义赠送礼品、纪念品、土特产。接待省外人员的,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工作无关的娱乐、健身活动。要不断深化“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文明食堂创建活动。
三、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学院对各部门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实行定额管理,严禁将部门和个人超出标准的费用在公款中核销。凡不符合规定或超出规定的费用,要逐一说明情况,并层层审核,据实处理。
四、严格落实审计监督措施。要加强对学院各部门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学院厉行勤俭节约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强化重要节假日监督
  重要节假日期间,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严格控制各种庆祝活动和茶话会、联谊会、慰问会等,确需举办的,要简化活动形式。大力倡导节约理念,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学院领导和全体教职工要带头以身作则,不接受家长、学生的“谢师宴”等谢师活动,以及赠送的谢师礼品、礼金。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与学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结合起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廉洁意识,坚决抵制奢侈腐化、铺张浪费不良风气,树立公安教育队伍良好形象。学院纪委将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于明知故犯,违反有关规定的,学院将予以严肃处理。

福建警察学院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