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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严禁”与“六个不准”

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14-12-30 00:00:00

 

十个严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一、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二、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四、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五、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六、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七、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八、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九、严禁公车私用;
十、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六个不准
             ——中共福建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
 
一、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任何场所,用公款大吃大喝;
二、不准翻新花样,违规收送包括提货券、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各种形式的年货节礼;
三、不准将探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报销范围;
四、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消费,以及转嫁、摊派各种费用;
五、不准组织或参与铺张浪费、挥霍奢侈活动;
六、不准组织或参与赌博活动,或以赌博为名变相收受贿赂。